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空港新城支行开业的批复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高新区工商局551次回兴开公司 不能按期开业,业务范围为你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你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西安空港新城支行开业的请示》(农银陕发〔2016〕201号)收悉。   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收回《金融许可证》,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单位介绍信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空港新城支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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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日期:现批复如下:

并予以公告。

  经审核,   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事项注销手续,并授权其经营的业务。营业地址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临空物流商务中心A区BDEF幢。领取营业执照。一、

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三、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文、并于工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陕西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6-12-26文章来源:陕西文章类型:原创陕银监办发〔2016〕249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空港新城支行开业的批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空港新城支行开业的批复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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